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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质高 - 美国商标流程简介
编辑:2018-04-24 15:35:06
美国商标简介及流程
美国商标注册是基于在美国商业上的实际使用,可以一标多类; 有2种情况注册前无需提交使用证据:
以国外注册为基础注册美国商标和马德里延伸到美国。
商标申请基础:
(1)基于在美国商业中的实际使用,即1(a): Use in commerce, 申请时须一起提交商标使用证据,审查及异议通过后,商标即可获得注册;
(2)基于意向使用,即1(b):Intend to use。适用于在递交申请时并未在美国商业上使用过该商标的情形; 商标审查及异议通过后,会收到Notice of Allowance,收到后应当在6个月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声明,如果6个月到期时仍未使用,可以请求延期提交使用证据并缴交延期费,使用证据被接受后,商标即可获得注册;
(3)基于优先权申请,即Foreign priority,在本国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,可以基于申请人本国申请的优先权向美国递交商标申请,USPTO 审查完成后,会等待本国注册结果,本国注册后,将本国注册证书副本及英文翻译提交给USPTO,,如果本国商标*终没有被获得注册,则在美国的申请也随之被撤销(备注:如果本国无法获得注册, 但该商标已经在美国使用了,也可以将申请基础更改为意向使用, 通过提交在美国的使用证据获得授权);
(4)基于申请人本国注册,即foreign registration,申请的同时提交本国注册证书副本及英文的翻译,审查及异议通过后,无需提交使用证明,商标会直接授权。
美国商标申请主要流程:
1) 提交商标申请(已使用商标,申请时需要一起提交使用证据);
2) 商标审查;
3) 公告(30天);
4) 意向使用商标在收到notice of allowance的6个月内需要提交商标使用证据,如果仍未使用,可以请求延期提交使用证据,每次6个月,*多延期5次;
5) 注册;
6) 注册日起第5-6年需要提交商标继续使用声明 (备注:马德里注册的商标,也要单独去美国USPTO提交商标继续使用证据);
7) 注册日起每10年续展一次(续展时需要同时提交使用证据,备注:马德里注册的商标,续展在国际局续,但是要到美国USPTO提交商标继续使用证据)。